稅制利益分配機制通道的調整,開闔之間,提放之余,若有效的發揮出其導向作用,微調需為先。
今年8月,江蘇自1994年以來第三次對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進行了調整,成為全國率先調整省級以下分稅制財政體制的省份。
本次調整,以省與市縣收入劃分級次不變、既得利益不變為前提,改革的是“省對市縣集中方式、激勵和轉移支付制度”,向“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與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的導向轉變,以有利于使得新增財力更多地向下傾斜為基礎。
“營業稅增量部分省不再集中”在本次出臺的各項新機制之間,頗為醒目,卻令江蘇地方政府心事合揣。面臨事權財權再適應,紛紛拿起“小算盤”。
這一重新明確“省與市、縣”財政分配關系的新體制一經實施,江蘇地方政府剎車不及,“訴求”者有之。
事實上,作為劃分上下級政府間財政收入、規定各級政府財政權益的分配制度,分稅制要有效發揮出其導向作用也尚需要時日。
本報獨家獲悉,江蘇省財政廳已在積極醞釀對原有措施進行調整。
“即便是調整,也僅僅是微調”,省財政廳有關負責人近日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既定大方向是不會改。”
財力下傾
根據江蘇省委財政廳、國稅、地稅等部門的多次測算,調整后的體制,今后5年省財政將少集中地方財力300多億元。
然而,少收是有原則的。以調整后“營業稅增量部分省不再集中”的措施來看,地方只有在“發展方式轉得快、轉得好”的前提下才能實現“早得益、多得益。”
因此,現代服務業大力發展、產業結構得到不斷提升、財政收入質量得到較大提高,是財力下傾能夠實現的前提。
不過,“這在短期內很難見效”,省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有關負責人對本報表示。
地方政府若要在調整之后增加可用財力,就必須要大力發展服務業,否則難免會被“省財政‘多集中’”。
而在江蘇,現行經濟結構是“兩頭在外”、以制造業為主,短期內工業經濟特別是制造業仍然是經濟發展的主要增長極,特別在縣鄉兩級,受地理位置、經濟規模、消費水平的影響,要發展高端服務業、服務外包等,還需要一個過程。
從本報記者采訪的情況看,制造業發達的蘇南的市、縣多數反映,即:“營業稅增量不集中等部分不能抵消增值稅的集中部分。”省財政對增值稅的集中部分由增量的20%提高到50%。
然而,目前經濟形勢發生的變化,更使得地方財力遭受到考驗。
我國自1994年開始實施分稅制改革,將“財權上移”,但“事權下放”。
政策實施時,對于“土地出讓收益”則由地方政府支配,無須上繳中央財政。于是,房地產行業得到了空前且在一些地方畸形發展,“土地財政倚重”應運而生。
在營業稅的構成中,房地產貢獻“舉足輕重”,在一些地方所占地方財政比例超過50%,建筑、房地產業繳納的營業稅成為各地營業稅增量的主要來源,也提高了各地營業稅的基數。
同時,考慮到宏觀調控,促進土地的合理節約與規范市場秩序,對資源類主要稅種如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等,省財政返還集中增量的50%。
“房地產營業稅的增幅普遍低于調整分稅制財政體制測算時的增幅”,省財政廳預算處有關人士表示。
宏觀形勢的變化,直接影響到營業稅收入。今年1-10月,江蘇營業稅為563億元,增長16.4%,較上年同期回落18.3%。
不久之前,江蘇省財政廳廳長潘永和在向省人大作2008年省級預算調整方案(草案)報告時,將2008年省財政收入增幅調整到20%左右,其中省本級一般預算收入增長預設為17%。
常熟樣本
“我們少了6000萬”,常熟市財政局預算科的曹科長向本報記者強調。
常熟市代表了蘇南等制造業發達縣(市)的訴求,這也是省人大財經委調研中的第一類:是否某些地方被“多收了”。
1-9月常熟房地產開發投資額增長,但銷售額下降了33.6%,使得營業稅稅收下降了30.6%。
增值稅與營業稅是常熟財政主要收入,2007年的基數為13.5億、12.8億,各占到30%左右。其中,營業稅基數在房地產業強力刺激下提高幅度極大。
曹科長說,“搞得不好,財政局得動用往年節余財力才能保持今年的預算收入與支出的平衡。” 現實的問題是,《預算法》明確規定“地方各級預算按照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編制,不列赤字。”
“整個改革的大方向是對的,我們也積極支持,但問題是,調整得花時間”,曹科長對記者說,“希望到年底結算的時候,省財政能夠考慮到基層的難處。”
省財政廳副廳長江建平接受本報記者專訪時表示,鑒于蘇南等縣市的反映,“省里會在年終決算時適當考慮返還。”
祭出“微調策”
省人大財經委調研發現,江蘇省“發達地區中不發達地區”以及欠發達省轄市尚需更多的激勵政策。
南京溧水縣地處蘇南,但屬于欠發達地區,“從1994年開始就顯露出貧血跡象”,該縣財政局有關人士向本報記者表示,“預算下來,今年增值稅要多交2000萬”。增值稅為溧水主要財政來源,占比40%左右。而至于所謂的“財力下放”的部分,“對于我們這個窮地方來說,基本沒效果”。
同時,由于地處“發達地區”,不能完全享受到新政中開發區、全返獎勵與轉移支付政策。
“我們連老政策中對老區從新型合作醫療和農村改水、道路建設等方面的補助政策都沒有完全享受到,何況新政策”,溧水縣人大辦公室一人士向記者表示,“沒得辦法”。
依據新規定,省財政將完善省集中收入全返獎勵政策。對省脫貧攻堅重點縣新增收入省集中部分,實行全額返還獎勵;對2007年前享受全額返還政策的其他市縣新增收部分,若當年增值稅增幅達到全省縣市平均水平,則全額返還,反之則僅就當年新增收入集中部分按80%返還。
但上述優惠政策對于蘇北欠發達省轄市來說很難。
對此,省財政廳副廳長江建平表示,針對宿遷市的反映,省里已考慮將宿遷市經濟開發區等同于縣級單位來考核,“這樣就可以享受到優惠。”
本報獲悉,這一考慮有可能放大到江蘇省更大的空間域。
(21世紀經濟報道 王海平 2008-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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