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答案:C |
| 解析:與一般貿易相比,加工貿易的貨物主要來自國外,只是在我國進行了加工或裝配,是“兩頭在外,中間在內”的貿易模式,獲得的收益來源實質上只是加工費部分 |
| 答案:B |
| 解析:進口稅金包括關稅、消費稅、如進口固定資產、工程物資還需要交納增值稅 |
| 答案:D |
| 解析:實行“免、抵、退”稅辦法的“免”稅,是指對生產企業出口的自產貨物,免征本企業生產銷售環節增值稅:“抵”稅,是指生產企業出口自產貨物所耗用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動力等應予退還的進項稅額,抵頂內銷貨物的應納稅額:“退”稅,是指生產企業出口的自產貨物在當月內應抵頂的進項稅額大于應納稅額時,對未抵頂完的部分予以退稅。 |
| 答案:D |
| 解析:委托外貿企業代理出口的貨物,由委托方辦理退(免)稅,受托方須向委托方提供《代理出口貨物證明》 |
| 答案:B |
| 解析:承兌交單(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D/A)。這是指出口人的交單以進口人在匯票上承兌條件。即出口人在裝運貨物后,開具遠期匯票連同貨運單據,通過銀行轉向進口人。在匯票到期時,方履行付款義務。承兌交單方式只適用于遠期匯票的托收。由于承兌交單是進口人只要在匯票上承兌之后,即可取行貨運單據,憑以提取貨物,也就是說,出口人已交出了物權憑證,其收款的保障依賴進口人的信用,一旦進口人到期不付款,出口人便會遭到貨物與貨款全部落空的損失。因此,出口人對這種方式一般采用很慎重的態度。 |